随着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深入开展,人们接种疫苗也越来越方便,但笔者也收到了很多朋友关于新冠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的咨询,鉴于此小编特意搜集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与大家分享,希望对朋友们的接种计划有所帮助。
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
目前,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包括:
1、对疫苗的有效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在既往接种中对同种疫苗发生过敏者;
2, 曾对疫苗产生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 患有无法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
4. 4. 发烧、急性病、慢性病急性加重或严重慢性病未得到控制者;
5. 怀孕期间的妇女。
小贴士 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版冠状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可知,如果说明书中列出的部分人群有接种禁忌或慎重接种,可参考以下特定人群的接种建议:
1、60 岁及以上人群
60 岁及以上人群是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出现严重疾病和死亡的高危人群。目前,四种有条件批准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Ⅲ期临床试验纳入的人群数量有限,暂时还没有疫苗对这部分人群保护效果的数据。但Ⅰ、Ⅱ期临床研究数据显示,该人群接种安全性较好,与18-59岁人群相比,接种后的中和率、阳转率相近,提示该疫苗对60岁以上人群也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建议接种。
2、慢性病人群
慢性病患者是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发生重症和死亡的高危人群。健康状况稳定、药物可控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3、育龄和哺乳期妇女
如果在接种疫苗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疫苗,基于对上述疫苗安全性的认识,不建议仅因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而采取特殊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等),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工作。对于计划怀孕的女性,也没有必要仅仅因为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而推迟怀孕计划。
虽然目前还没有接种新冠状病毒疫苗对哺乳期婴幼儿影响的临床研究数据,但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了解,建议有新冠状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妇女(如医护人员等)接种该疫苗。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并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建议哺乳期女性在接种新柯拉病毒疫苗后继续母乳喂养。
4. 免疫功能受损者
免疫力低下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患重病和死亡的风险很高。目前还没有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对这类人群(如恶性肿瘤患者、肾病综合征患者和艾滋病患者)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这类人群的免疫反应和接种疫苗的保护效果可能会降低。对于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建议根据以往同类型疫苗的安全性特征进行接种;对于腺病毒载体疫苗,虽然所使用的载体病毒为复制缺陷型,但目前尚无以往使用同类型疫苗的安全性数据,建议在充分告知后,个人权衡利弊后再进行接种。
5、曾感染新柯拉病毒的患者或感染者
现有数据表明,新柯拉病毒感染后 6 个月内再感染的情况很少见。既往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的感染者)可在 6 个月后接受 1 剂疫苗,但需充分告知。
目前,新冠疫苗的接种对象为 12 岁及以上人群。一般情况下,接种后 24 小时内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疼痛、触痛、红肿、瘙痒等症状,多数情况下在 2-3 天内自行消失;接种后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乏力、精神萎靡等症状,短时间内自行消失,无需处理。此外,所有接种者在接种前应详细阅读知情同意书,如果身体不适,可推迟接种。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