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想做试管的不孕不育军人夫妇,他们的所有医疗费用都由国家承担。但条件需满足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夫妻双方均有生育要求,未采取避孕措施,同地居住1年以上或异地居住3年以上未能怀孕,且无影响怀孕生育的重大器质性疾病,经军队或地方三级以上医院诊断为不孕不育的育龄夫妻,可享受军人试管政策。
军人做试管婴儿有哪些优惠政策?
1. 经批准参加不孕不育诊治的军队育龄夫妇,在常规治疗和辅助生殖技术治疗期间发生的门诊、住院检查费、检验费、药费、耗材费、手术费等全部免费;
2. 2. 如果是辅助生殖技术,免费治疗仅限于 3 个周期的取卵;
3. 诊治过程中如发现重大器质性疾病,按有关规定处理;
4. 调整了经费保障渠道,由申请专项诊治经费,调整为纳入军人军属医疗费用保障按实拨付。
相关审核后,可到旅级单位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填写《军人育龄夫妇不孕不育诊治个人申请表》,并根据旅级单位上报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由军级单位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携带审批通过的《军人育龄夫妇不孕不育诊治个人申请表》、有效证件、军人保障卡、结婚证、生育证或生育服务单、病历等相关材料,可就近选择取得军队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正式分支机构资质的医院进行诊治。
事实上,自2017年8月16日起,患有不孕不育症的军人育龄夫妇已经可以正常诊治了。目前,新的诊疗范围已从现役扩大到军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和士官。目前,全军已有30家军医机构正式具备开展军队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资质。军人育龄夫妇可在30家军队辅助生殖医学中心接受诊断和治疗。
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政策设置的不同,各地区、各单位对医疗补助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先咨询军队内部的政治或医疗卫生部门,有些因为不在医保范围内,需要自费。有些部队在患上不孕症后可以申请治疗。自2013年起,不孕不育夫妇可享受免费集中治疗(非试管受精),夫妇双方或一方居住一年以上或三年未孕(身体均较健康,无重大器质性疾病),可按军队甲级以上医院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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